6月23日消息,近日,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《廣州市推動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》,推動廣州市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。
《行動計劃》明確,到2027年,全市汽車產業轉型升級初見成效,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規模不斷壯大,力爭實現以下目標:新能源汽車方面,培育2—3家新能源汽車年產量超50萬輛的汽車企業,整車與零部件產值比達1:0.6,整車及關鍵零部件品牌影響力大幅提升,核心技術創新能力全國領先。電動汽車基礎設施日益完善,燃料電池汽車實現初步商業化應用。智能網聯汽車方面,L2(含)以上級別智能網聯汽車新車占比超90%,積極開放應用場景,推動自動駕駛規模化示范應用、示范運營。強化廣深聯動,力爭實現粵港澳大灣區核心區域互聯互通。
《行動計劃》提出,壯大新能源汽車規模。支持整車企業加速量產新能源、混合動力汽車新車型,對于新量產上市的新能源(含混合動力)乘用車、商用車車型,按不同品類給予每個車型不超過3000萬元獎勵;對以上乘用車、商用車新車型首個完整年度產量分別超過3萬輛、1000輛并符合相關條件的,按每個車型分檔次給予不超過1億元獎勵。每家企業每年獲得以上兩項獎勵合計不超過1.5億元。對整車企業新建新能源汽車生產線量產后3年內整車產量累計達到10萬輛以上的,每年按其產量分檔次給予不超過5億元獎勵,鼓勵相關區給予配套獎勵。
推進智能網聯汽車規模化應用。深入實施《廣州市智能網聯汽車創新發展條例》,完善高等級自動駕駛的測試、示范、運營環境,分階段、分領域、分等級推動智能網聯汽車在共享出行、清潔環衛、智慧物流等場景落地,逐步推進自動駕駛汽車跨區域運營及全市開放。對開展自動駕駛道路測試、示范運營車輛的封閉場地測試費用和車型認定檢測費用給予30%的補助,最高不超過20萬元/臺。支持自動駕駛汽車規模化生產,對車輛應用數量達到1000輛以上并符合相關條件的自動駕駛車型,分檔次給予每個車型不超過5000萬元獎勵。
培育壯大核心部件。鼓勵整車或自動駕駛企業開放關鍵核心部件、汽車軟件、車載功能器件等應用場景,支持創新產品上車,實現雙向賦能。對采購創新產品超500件(套)的整車或自動駕駛企業,連續兩年按不超過該產品采購額的30%給予應用企業獎勵,每家企業每年不超過3000萬元。支持新型動力電池、自動駕駛套件、智能座艙等汽車核心零部件新生產線建設,對固定資產投資額達1億元以上的項目,給予財政補助或“補改投”支持。“補改投”方式的支持比例不超過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0%,且占項目單位股比不超過30%;確需財政補助的,支持比例不超過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%,單個項目不超過1億元。